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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同约定,作品作者不享有署名权,是否可行?

2020-12-23 11:13:49 阅读(222 评论(0)

一、合同能否约定作者不享有签名权,合同能否约定作者不享有签名权。《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通过合同约定委托创作的作品。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未签订合同的,其作权属于受托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第十一条作权属于作者。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的作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愿,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在作品上签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作者。2、作权人行使签名权的方式有哪些?以下是作权人行使签名权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签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作权人可以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笔名、别名,甚至不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权法》第十条 作权包括以下个人权利和财产权:(2)签名权,即作者身份和作品签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除签名权外,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作权。作者或其继承人在确定作者身份后行使作权。第十五条 作者*后,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了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签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以上是小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理解,合同可以规定作者不享有签名权,委托创作的作品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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