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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人和商标注册人,最终享有商标权利的人究竟是谁?

2020-09-04 10:53:05 阅读(17659 评论(0)

商标权人和商标注册,究竟谁才是最终享有商标权利的人?办理商标注册事项的人,享有商标权利的人是否又需要一致?下文将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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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   商标权人和商标注册人概念:

 

商标权人: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简单来说,商标权人就是商标持有人,也就是享受注册商标权利的人。

 

商标注册人: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人,包括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商标权人和商标注册人关系:


商标注册人并不一定就是商标权人,他可以是商标权人的朋友、代理人等,商标注册人就是为商标权人办理相关事项的人。

 

■   商标权人享有的权利:


1. 商标专有使用权


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 商标禁止权


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3. 商标转让权


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因注册商标产生的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权人可通过转让获得经济收益。转让成功后,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相关权利。

 

4. 商标许可使用权


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同转让权一样,可通过该项权利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不同的是,许可使用后,商标权人并不进行变更,依然享有自己的商标权利。

 

商标权人除享有以上四项商标权利外,还有投资权、续展权等。

简单来说,商标权人和商标注册人的区别就是,前者就是持有人享有商标权,后者可以是任何一个人,只是办理商标注册事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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