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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用商标注册吗?取决于网站的商用价值和发展规划

2020-06-29 15:59:10 阅读(472 评论(0)

市场上的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注册者拥有专用权,受到国家商标法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没有依法完成注册,但在市场使用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商标是保护企业自身品牌权益的低成本手段,“网站用商标注册”主要取决于网站的商用价值和发展规划。


网站用商标注册吗?取决于网站的商用价值和发展规划

图片来源于网络



根据《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网站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网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其所拥有的网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网站名称相同的名称。


商标,最根本的还是在于专用权,授予了权利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商用网站是需要进行注册的,毕竟对于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或维权代价,注册是目前成本低,且有效的保护自身权益的做法。非商业机构的网站,有费用预算,也建议进行注册。


互联网公司常用主要类别为第9、35、38、41、42类,社交网站可以增选第45类。


第9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35类,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传播;广告宣传;数据通讯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


第38类,信息传送;电话通讯;计算机辅助信息与图像传输;电子邮件;光纤通讯;远程会议服务;电讯信息;提供因特网聊天室;寻呼(无线电、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


第41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娱乐。


第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编程;托管计算机站(网站);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转换);计算机软件的安装。


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


一般的服务型网站,建议重点保护第35类3501、3502、3504、3506等相关的服务项目名称;第38类3802等相关的服务项目名称;第42类4220创建网站等相关服务。


一般的产品性的经营网站,可以根据具体经营的产品项目保护相关的产品类别和第35类3501、3502、3503等相关项目名称。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建议寻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结合自身经营范围和以后可能经营到的项目名称,进行分析注册,实施全面保护。商标注册是自我保护,也是资产投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是跟随企业发展同步增长的。如果您对网站商标注册有任何疑问或需求,可以点击万商云集在线咨询,将有专业人员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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